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实施后,婚姻存续期间,房子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根据新婚姻法及以前的司法解释,对婚前房产、婚后房产,离婚房产归谁进行了详细解答。由于生活的复杂多变,本文将对常见情况进行一一列举,并进行分析,看看哪种情况比较符合您吧。
一、产权房的分割
1、婚前购买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产权归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如能证明出资的,可请求返回出资。
2、婚前购买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产权归夫妻双方共有,但并不意味着双方可以对半分割房屋的产权,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法院处理时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一般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1)婚前已经取得房产证的
产权归个人所有,共同还贷部分适当补充。(实践操作是按还贷部分的升值价值予以补偿,有待于最高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2)婚前一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江苏省地区法院以产权证取得时间为由,离婚时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地区这处理各有不同,有待于最高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4、个人婚前房产婚内出售,又有该款项在婚后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
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是婚前财产的一种转化形式,并不发生性质的改变。
5、买房时一方或双方父母有出资
1)婚前他/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他/她名下,你能否分到房子?
出资推定为他/她父母对他/她的个人赠与,房屋产权归他/她个人所有,如该房屋用共同财产还贷,这对于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人适当补偿(一般由产权人支付共同还贷本金和利息的一半作为经济补偿或者按共同还贷部分的升值部分的一半价值予以经济补偿)。
如果他/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为对双方的赠与,则房屋产权归双方所有。
2)婚前他/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你名下,他/她能要求分房吗?
一般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子如何分割?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按各方父母的出资额比例分割房子。
4)结婚后,他/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他/她名下,你能请求分房吗?
他/她父母出资出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有他/她父母有明确表示自赠与给他/她个人的除外(但意思表示应当是赠与行为尚未完成前的表示,而非赠与行为完成后的意思表示)
如果他/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剩余房贷由夫妻财产共同还款的,虽然房屋没有登记在你名下,但该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房产时,部分地区法院按如下方式分割:分割房屋总价值=房屋总价值-剩余银行贷款本金-他/她父母的出资。
如购房时,他/她父母全资购买的,该行为可推定为其父母明确向子女一人赠与。
5)结婚后,他/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你名下,他/她能否分房?
产权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他/她父母出资在出资时,明确表明是对你一个人的赠与。
6)结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的双方名下,房子如何分割?
房子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为一人一半,但如能证明双方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仅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6、婚前承租公房婚后买成产权
为夫妻共同财产。
7、婚前父母承租,婚后买成产权
为夫妻共同财产。
8、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产权房的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使用该条有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均同意按该种方式进行分割房屋,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不愿意出钱的情况下,就只能判房屋为判决房屋为共有状态,而分割房屋具体居室的使用权。二是双方均同意以按评估价格取得补偿。实践中有当事人虽然不主张房屋产权,但也不愿意作价评估,而是要按高于市场价格来折价,如果协商不一致,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为共有状态。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对于期房的处理:如一方主张取得房屋产权,则就定金和已付房款按共同财产分配;如双方均主张取得房屋产权,对期权予以处理,则双方均享有购买权及支付后续房屋的义务。;如双方均不主张房屋产权,则要等退房后来分割退还的房款。
5)对于以成本价购买的商品房在评估时也与是用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予以评估。
二、部分产权房的分割
1、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只用于部分产权的公房
分割时,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若夫妻双方均欲取得部分产权,在双方同意或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法院会准许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房屋“部分产权”的归属。
3、深圳小产权房的规定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农村自建房,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该方享有和承担;行政主管机关已通知拆除的建筑,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公房承租权的分割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四、拆迁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的分割
婚后拆迁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拆迁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属于采取安置人口。
五、集体土地上的房子的分割
1、他/她婚前获得的宅基地在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屋
该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若你的户口也在她/她的集体经济组织内,可以对房屋进行实物分割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若你户口不在他/她的集体经济组织内,则你只能要求补偿款,无法要求分割房屋。
2、他/她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并登记在他/她名下
如果婚前建造的,一般视为他/她父母对他/她的赠与,你无权分割;如果婚后建造的,一般视为他/她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与一方父母一起申请宅基地并共同建造房屋
如果你们所有的房屋份额无法确认的,法院一般先告知你们提起分家析产诉讼,然后再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